即表达清晰、主次鲜明、质感准确,用客户的语言来描述就是“简洁大气”,这是最基本的,通常也是人对事物的第一眼感觉,如果第一眼感觉不对,解释是没用的。
就是看着舒服,不刺激、不危险、不抗拒,不会让人产生不安全的感觉,用客户的语言来描述就是“看着舒服”。
这属于创意层面,好的创意可以使受众产生“聪明”的自我认知,让读懂创意的人感觉到自己的“悟性”,这种奖励让人愉悦,产生认知美感,用客户的语言来描述就是“眼前一亮”。
这四个美的递进层级,强调的是一种逻辑关系,“能识别”与“舒适感”是必须要达到的层级,设计师不能丢掉基础的两个层级要求而直接沉浸在“张力”创作中,迷信于形式美法则,抛弃了最基本的东西,再多的法则也是没用的,为了形式而形式做不出能打动人的“美”。
这种对美的理解的重点是不要本末倒置,最简单的道理最容易被忽略,对于设计师来说是最基本的基本功,却往往在设计师培训或设计师自我成长过程中,过于强调创意和技巧,基本素养的夯实就会被忽视。
两个套路
平面设计做图:理解透目的,找准风格,找到好素材,理清信息主次,基本就可以有60分,成熟的设计师要奔着90分去,就需要在“张力”和创意上再深化。
工业设计做造型:理解透产品,从整体造型入手,切分好功能模块,匹配好细节和材质,“美”只是基本功。
给“不上不下”的设计师一个小小的告诫:
美学法则只是手段不是目的,创作是要实现美,而不是美的法则的呈现,每个设计师需要找到自己对“美”的理解,固化成设计思维,才能稳定的输出成熟的作品。